聖經中的社會關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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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中的社會關懷
- 統計資料
- 聖經中關懷貧窮問題的經文 - 400 處
- 和社會服務有關的經文 - 42 處
- 律法中對窮人的關懷
- 安息年窮人能夠從地裡拿東西吃
- 出埃及紀23:10-11
六 年 你 要 耕 種 田 地 、 收 藏 土 產 、只 是 第 七 年 、 要 叫 地 歇 息 、 不 耕 不 種 、 使 你 民 中 的 窮 人 有 喫 的 、 他 們 所 剩 下 的 、 野 獸 可 以 喫 . 你 的 葡 萄 園 和 橄 欖 園 、 也 要 照 樣 辦 理 。
- 利未紀25:2-7
六 年 要 耕 種 田 地 、 也 要 修 理 葡 萄 園 、 收 藏 地 的 出 產 。第 七 年 地 要 守 聖 安 息 、 就 是 向 耶 和 華 守 的 安 息 、 不 可 耕 種 田 地 、 也 不 可 修 理 葡 萄 園 。遺 落 自 長 的 莊 稼 、 不 可 收 割 、 沒 有 修 理 的 葡 萄 樹 、 也 不 可 摘 取 葡 萄 . 這 年 、 地 要 守 聖 安 息 。 地 在 安 息 年 所 出 的 、 要 給 你 和 你 的 僕 人 、 婢 女 、 雇 工 人 、 並 寄 居 的 外 人 當 食 物 。
- 奴卑六年後必得釋放
- 出埃及紀21:2-6
你 若 買 希 伯 來 人 作 奴 僕 、 他 必 服 事 你 六 年 、 第 七 年 他 可 以 自 由 、 白 白 地 出 去 。他 若 孤 身 來 、 就 可 以 孤 身 去 . 他 若 有 妻 、 他 的 妻 就 可 以 同 他 出 去 。
- 申命紀15:12-18
你 弟 兄 中 若 有 一 個 希 伯 來 男 人 、 或 希 伯 來 女 人 被 賣 給 你 、 服 事 你 六 年 、 到 第 七 年 就 要 任 他 自 由 出 去 。 你 任 他 自 由 的 時 候 、 不 可 使 他 空 手 而 去 .要 從 你 羊 群 、 禾 場 、 酒 醡 之 中 、 多 多 的 給 他 、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怎 樣 賜 福 與 你 、 你 也 要 照 樣 給 他 。 要 記 念 你 在 埃 及 地 作 過 奴 僕 、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將 你 救 贖 、 因 此 、 我 今 日 吩 咐 你 這 件 事 。
- 每五十年要歸還土地擁有權一次
- 利未紀25:10-24
第 五 十 年 你 們 要 當 作 聖 年 、 在 遍 地 給 一 切 的 居 民 宣 告 自 由 . 這 年 必 為 你 們 的 禧 年 、 各 人 要 歸 自 己 的 產 業 、 各 歸 本 家 。
- 平均分配土地,阻止了貧富問題的出現
- 民數紀26:52-56
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、你 要 按 著 人 名 的 數 目 、 將 地 分 給 這 些 人 為 業 。人 多 的 、 你 要 把 產 業 多 分 給 他 們 、 人 少 的 、 你 要 把 產 業 少 分 給 他 們 、 要 照 被 數 的 人 數 、 把 產 業 分 給 各 人 。
- 平日也要把食物分給窮人
- 利未紀19:9-10
在 你 們 的 地 收 割 莊 稼 、 不 可 割 盡 田 角 、 也 不 可 拾 取 所 遺 落 的 。 不 可 摘 盡 葡 萄 園 的 果 子 、 也 不 可 拾 取 葡 萄 園 所 掉 的 果 子 、 要 留 給 窮 人 和 寄 居 的 .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。
- 十一奉獻除了是獻給耶和華外,也是為弱勢階層保障
- 申命紀14:28-29;26:12-15
每 逢 三 年 的 末 一 年 、 你 要 將 本 年 的 土 產 十 分 之 一 、 都 取 出 來 、 積 存 在 你 的 城 中 。在 你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、 和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、 並 孤 兒 寡 婦 、 都 可 以 來 、 喫 得 飽 足 . 這樣 、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必 在 你 手 裡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上 、 賜 福 與 你 。
- 現時社會制度的反思
- 新自由主義在香港 (vs 基層人士)
- 最自由的香港? 貧富不均! (20% 有80% 資源)
- 領匯事件︰對窮人的關懷,還是對富人的關懷?
- 私有產權的問題 (vs 聖經提到的平均分配)
- 知識產權?
- Doris 的音樂產業
- 20% 的DNA 被Patent 了!
- 農作物和藥物的產權
- 政府收稅 -- 社會資源再分配 (vs 十一奉獻)
- 遺產稅
- 資產增值稅
- 服票交易稅
- 商品及服務稅
- 曾生98/99調低薪俸稅最低邊際稅率
- 直接稅制 vs 總入息
- 永遠不翻身
- 教育
- Class Mobility
- 先知對社會的批判
- 阿摩司書5:7,11,12
- 耶利米書5:26-29
- 耶利米書22:13-19
- 以賽亞書3:14
- 以賽亞書1:10-15; 58:3-7
同時敬拜神又欺壓弱勢,只會令神煩厭
你 們 舉 手 禱 告 、 我 必 遮 眼 不 看 . 就 是 你 們 多 多 的 祈 禱 、 我 也 不 聽 . 你 們 的 手 都 滿 了 殺 人 的 血 。你 們 要 洗 濯 、 自 潔 . 從 我 眼 前 除 掉 你 們 的 惡 行 . 要 止 住 作 惡 、 學 習 行 善 . 尋 求 公 平 、 解 救 受 欺 壓 的 、 給 孤 兒 伸 冤 、 為 寡 婦 辨 屈 。
- 新約並沒有放棄對社會的關懷
- 耶穌說他要傳福音給世上貧窮的人
- 路加福音4:18-19
『 主 的 靈 在 我 身 上 、 因 為 他 用 膏 膏 我 、 叫 我 傳 福 音 給 貧 窮 的 人 . 差 遣 我 報 告 被 擄 的 得 釋 放 、 瞎 眼 的 得 看 見 、 叫 那 受 壓 制 的 得 自 由 、報 告 神 悅 納 人 的 禧 年 。 』
- 富人忽視窮人的下場
- 路加福音16:19-29
